2009年1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12305”妥善解决一起因快件延误导致的消费者索赔申诉,申诉用户对省邮政管理局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沟通协调的行为表示感谢。
07年12月25日,龚先生通过南昌天天快递公司寄送一包中药,由于时限延误,收件人拒收。又因雨雪冰冻、道路受阻,该件在08年4月才退回寄件人,内件逾时失效。龚先生数次与天天快递公司交涉赔偿事项未果,遂于08年7月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此时,天天快递公司已于08年4月份被注销,易名天赣快递,法人代表也发生变更,申诉处理难度很大。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申诉中心展开了积极的调查和协调,发现该快件在广东省经转因发错路向导致延误,原南昌天天快递公司没有责任。根据调查情况,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和申诉中心同志专程来到南昌天赣快递公司,提出2条协调意见:天赣快递作为天天快递网络的一员,代替“天天快递”网络赔偿用户的相应损失,同时向用户解释情况并道歉。该公司总经理被省邮政管理局为维护用户利益和行业形象的行为感染,欣然同意调解意见。1月9日,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南昌天赣快递有限公司总经理等一行人,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紫荆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将200元赔偿款送交申诉用户龚健庚站长手中,龚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对“12305”热线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索赔事项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