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邮政局工作要求,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江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我局制定发布了《江西省邮路寄递安全保障应急预备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指导全省寄递企业预防和处置邮件寄递过程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规范性依据。
预案中明确规定,邮路安全应急工作由省邮路寄递物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寄递企业应成立邮路寄递安全保障应急机构,无条件服从监管办的指挥、指导和协调,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应急和恢复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案将突发事件分成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级别,对各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具体步骤、工作要求、终止和后期处置给予明确规定,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事项也提出了详细要求。